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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情况表

二、收入情况表

三、支出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项目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为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1、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了解情况、加强团结,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承担自治区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个宗教团体的服务保障工作。

3、协调自治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开展相关工作。

4、开展五个宗教团体人员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培训相关工作。

5、承担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隶属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二级单位,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为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佛教道教科、伊斯兰教科、天主教基督教科、院校科。核定事业编制数26名,现单位实有编制人员18名,退休人员7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43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4.72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及各宗教团体、佛教学校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职能职责等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业务支出,比2021年预算增加457.16万元,增加46.77%,增加主要原因是佛教学院新建教学楼增加教学设备及扩大办学规模。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收入143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434.72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为0万元,占比为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预算支出143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72万元,占比10.09%;项目支出1290万元,占比89.91%。 

主要用于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各宗教团体、佛教学校等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自治区宗教团体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34.7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4.72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434.72万元,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1.99万元,占支出的97.02%,主要用于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及各宗教团体、佛教学校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职能职责等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业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5万元,占支出的1.63%,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在编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10.54万元,占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8.93万元,占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434.7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457.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91.99万元,比上年增加455.5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1.99万元,占比7.3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支出。此项支出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2.76万元,增涨2.78%;增加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变动。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7万元,占比6.25%。主要用于开展职能职责相关的专项业务活动支出。此项经费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了4.18万元,减少0.45%,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上年结转资金4.18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 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03万元,占比86.42%;主要用于五个宗教团体及佛教学校办公、办学运转支出。较上年增加457万元,增涨61.26,增加原因:佛教学院新建教学楼增加教学设备及扩大办学规模。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3.25万元,占比1.62%;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41万元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7万元、单位离退休支出6.14万元,用于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退休人员费用的支出。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0.55万元,增涨2.42%;增加原因:单位人员工资基数变动造成。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0.54万元,占比0.73%。事业单位医疗(项)5.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其他社会保障等支出0.5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0.73万元,增涨7.4%,增涨原因:工资变动,核定基数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93万元,占比0.62%。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增涨0.29万元,增涨原因:工资变动导致核定基数变动所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减)0万元,增(减)比为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7万元,比上年增(减)0.7万元,增比为2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减)0万元,增(减)比为0。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万元。与上年预算增0.7万元,增比为23%,增加原因:单位车辆运行13年,维修费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万元,增(减)比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0.7万元,增比23%,增加原因:单位车辆运行13年,维修费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为全额拨款的一类公益事业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180.1万元。占支出比为12.55%。其中货物采购152.71万元(主要是各宗教团体办公设备购置及佛教学院办学所用办公设备及教学设备),占政府采购预算84.79%;较上年增加112.63万元,增涨281%,增涨原因:1、改善各宗教团体办公条件,淘汰报废办公设备。2、佛教学院2022年新建校区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购置办公、教学设备较多;服务类采购27.3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5.21,主要是宗教团体服务中心车辆的加油、保险、车辆维修费、佛教学院印刷服务。较上年增涨27.39万元,增涨100%。上年度年初预算未列采购服务预算,在业务开始时调整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77.05万元,无形资产总额18万元,资产合计195.05万元。其中佛教学校资产10.09万元、宗教团体中心资产184.96万元(含五个宗教团体),共有车辆1辆为宗教保障用车,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较上年增加55.98万元,较上年增涨40%,增涨主要原因:佛教学院扩大办学规模增加学生教学设施及学生床桌凳等。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我单位没有重点项目预算;其中1、基本支出11项,分别从产出、效益等方面对预算进行综合绩效管理。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33项,三级指标44项。具体指标明细在附表中绩效申报表中体现。

2、项目经费为宗教工作保障性经费。一般性项目我单位有3 项,并对3个项目设置了绩效目标,分别从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对预算项目进行综合绩效管理。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21项,三级指标41项。具体指标明细在附表中绩效申报表中体现。

五、国有资产经营支出表、政府性基金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附件:1.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


附件:
  • 宗教团体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