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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五个深入”扎实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

近年来,通辽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民族工作,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纵深开展,为民族团结、边疆稳固作出积极贡献。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印发《关于在各族干部群众中继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细致部署,有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教材、进学校、进课堂。连续多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在《通辽日报》开辟专栏,推出《守望相助、同心筑梦—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综述》系列报道。运用“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通辽日报》、通辽广播电视台、中国通辽网等新闻媒体和“通辽统一战线”“通辽发布”“通辽政务信息”等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线上宣传教育,并通过设立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实现新突破。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2019年,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动员大会,对39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100名模范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研究制定《通辽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考核细则》《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等一系列基础性文件。截至目前,全市受国务院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6个、模范个人26名,受自治区表彰的模范集体193个、模范个人253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自治区级示范单位21个。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我市3个模范集体和3名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霍林郭勒市莫斯台街道宜宾社区被国家民委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深入挖掘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几年来,我市精心打造了涵盖好来宝、科尔沁叙事民歌、乌力格尔、蒙古四胡、蒙文书法等多种民族艺术形式的系列赛事活动,先后承办了国家民委“中华民族一家亲”文化下基层、八省区四胡演奏电视大奖赛、国际科尔沁民歌擂台赛等多个赛事,举办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六届蒙古族服饰艺术节暨通辽市第二届蒙古族服装服饰大赛,组织开展了“科尔沁巧娘·赛娜集市”暨全市“巾帼指尖风采巧手扮靓生活”创业文创产品制作大赛;成功举办了内蒙古第二届“白音哲里木杯”蒙古象棋公开赛、中国·内蒙古马赛暨第六届内蒙古国际马术节东部区赛等一系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连续16年举办蒙语春节联欢晚会,连续两年举办“小小乌兰牧骑”少儿蒙语春晚,进一步提升了优秀传统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坚持围绕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用好用足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近5年,累计向上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93亿元,实施项目661个,超过50万少数民族群众从中受益。今年以来,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750万元,项目覆盖基础设施建设、集体经济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传承发展及特色旅游等。截至目前,全市生产供应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已达300余种,民贸民品生产企业达199家,占自治区民贸民品生产企业总数的1/4。近3年,累计享受流动资金贷款贴息7345万元,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深入贯彻《蒙古语文工作条例》,全力推动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推广普及。广泛宣传《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蒙古语言文字方面的政策法规。2019年以来,共发放宣传册6500余份,悬挂条幅1500余条,各类媒体直接宣传300余次。进一步加大对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及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调研执法力度,共整改不合格广告牌匾标识1.3万余块,三率均在95%以上。连续5年举办全市蒙古文正字大赛,促进了蒙古语言文字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吴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