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成员62人,出席本次会议的59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石泰峰主持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林少春、李荣禧、张院忠、段志强、和彦苓、施文学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郑东波作的关于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情况的汇报,决定将报告的修改情况印发代表团。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施文学作的关于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决定将代表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后,分别转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办理。
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石继安作的关于自治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自治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并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炜东作的关于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将上述三个报告印发全体代表。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周凯作的关于各代表团酝酿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情况的汇报,决定将主席团提名的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作为正式候选人提请大会选举,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将这个名单草案印发全体代表,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萨仁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表决稿)》,决定将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表决稿印发全体代表,提请大会审议、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自治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自治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将通过后的各项决议草案印发全体代表,提请大会审议、表决。
会议决定按照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宪法宣誓组织方案组织实施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