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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委委员全体会议召开

10月9日,自治区民委委员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审议自治区民委委员制工作规则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规划,推动我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段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奇巴图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段志强指出,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学好用好这一重要思想作为基本政治要求和必备“看家本领”,努力把每个重大论断、创新观点、实践要求都掌握全、领悟透,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始终坚持民族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增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段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段志强强调,要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所有工作都要向此聚焦。要准确把握理念内涵,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要准确把握重大意义,自觉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增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准确把握重大关系,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做到共同性和差异性辩证统一。要准确把握实践要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在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边疆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作贡献。要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围绕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点任务,开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推进纠偏正向工作。

段志强要求,各委员单位和兼职委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全力推动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要切实履职尽责,把民族工作摆上党组(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经常研究、狠抓落实。要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下发挥好民委委员制作用,强化履职主体责任,积极主动、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要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自治区副主席奇巴图主持会议

奇巴图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民委委员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实践中坚持好完善好发挥好这一机制的优势作用。各委员单位和兼职委员要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认真落实委员制工作规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自治区民委要树立“大民委”意识,健全完善委员工作制度,统筹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当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民族工作的参谋助手。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王俊传达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会上,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王俊传达了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委员制工作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年)。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孙利剑,自治区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委员单位兼职委员、联络员,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自治区民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