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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进机关推进会

12月21日下午,呼和浩特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进机关推进会。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葛智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市长王彦军主持会议。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杨军,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委党组书记、主任侯志慧,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何云龙及市直机关各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葛智敏强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要深刻领悟自治区党委对首府的定位要求,强化首府意识、扛起首府责任,深刻领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五个重大政治责任”,坚决肩负起履行好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重大政治责任。

葛智敏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机关的意识,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作为一项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新时代首府民族工作新形势、新特点,凝聚思想共识,创新方式方法,切切实实把创建各项工作做细致、做扎实、做到位,确保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如期创建成功。二要落实落细各项责任。一是各单位党组要切实履行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责任,“一把手”务必要高度重视、亲自上手,积极想办法、赶进度、抓落实。二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组牵头单位,要明晰责任,强化落实,聚焦重点任务,明确标准时限,把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三要切实夯实基础工作。要严格对照“三个清单”的具体内容,查短板、补弱项、夯基础,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规范性上下功夫。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要以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挥好协调抓总的作用;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北疆模范机关创建中,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四要加强日常跟踪督办。要强化督促检查,对创建工作要进行每月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办,跟踪问效,随时掌握进度。五要着力创新思路方法。要推动创建工作与具体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建设、加快推进讲好身边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活动开展,在机关中凝聚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强大合力。

王彦军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认清工作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主动认领任务,健全工作机制、搭建创建平台,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责任落实。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创建工作有序高效推进,一手抓本行业重点工作落实。牵头部门要精准施策、负责抓总,全面指导、用力落实,责任单位要坚持党建引领,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推动创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并促。各工作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有效协同,用心创建、形成合力,以“起步即是跑步、开局就是决战”的势头,扎实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