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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内蒙古区委会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培训会

10月20日,民革内蒙古区委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培训会。

民革内蒙古区委会主委白清元主持并讲话。

邀请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姜言文作了题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与反腐败斗争》的廉政警示教育专题讲座。

民革内蒙古区委会副主委陈贵林出席,民革内蒙古区委会副厅级干部洪冬梅出席并作总结讲话。

白清元在讲话中说,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良好效果,党风、政风、干部作风及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监察法》颁布后,民革中央以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为目标,全面加强内部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推进作风建设,明确提出了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是加强预防性监督的主要方式,也是强化内部监督,提高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解决自身问题的重要手段,对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参政党建设提出的“四新”“三好”要求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姜言文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情况、《监察法》的主要内容、纪检监察工作的形式和任务、《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的学习贯彻、纪检监察组与民主党派的工作联系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洪冬梅在总结讲话时要求全区各级民革组织要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监察法》为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明确将民主党派机关纳入监察对象和监察范围,实现了国家监察全覆盖。今年是民革中央确定的组织建设年,民革中央在出台加强内部监督工作意见的基础上,也将出台民革党员纪律处分办法,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内外监督、监查体系逐步建立。各级要把学习落实这些文件作为加强日常管理和内部监督重要内容,严格的纪律要求,健全细化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民革党员特别是区委会委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更要在廉洁自律方面作表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记党外不是法外,带头树立务实进取、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要完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好民革内蒙古区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作用。尽快补齐民革内蒙古区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成员,探索在盟市级民革组织建立内部监督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监督职责、内容、形式和程序。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及骨干党员遵守《民革章程》、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理论学习、民主决策、民主生活会、述职和民主评议、内部监督等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要顺应形势变化、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自身建设、履行职能全过程。

民革内蒙古区委会委员,监督委员会委员,在呼和浩特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自治区级特邀、特约职务的民革党员,在呼和浩特的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民革党员,各直属支部、总支部班子成员,民革内蒙古区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等近70人参加。